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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起诉欧界公司用公号"造谣" 要求公开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

发布者:大寻网络|TIME : 2016-09-20

导读:厦门微信开发: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因认为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关京东的不实信息,昨天上午,京东将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厦门微信开发: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因认为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旗下多个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有关京东的不实信息,昨天上午,京东将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京东在起诉状中指出,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互联网自媒体运营的营销公司,在微信平台运营“欧界传媒”及“电商秘籍”等账号进行商务营销。2015年至今,被告在运营的账号中持续发布针对京东的不实信息,包括在“欧界传媒”上发表的《京东自营也售假?农村工厂直供“比利时”进口巧克力》、《不要轻易和京东人见面!》等文章,以及在“电商秘籍”上发表《京东费劲做了6年的6·18黄了,半路截胡的竟是闲鱼!》等文章。


  京东认为,这些文章故意歪曲事实,通过严重诋毁和谩骂的方式,公然对京东进行诽谤和侮辱,进而企图误导广大消费者。例如:“偷卖二手还没倒”;“这种为了炒作,蹭来蹭去的电商平台,就像家里的那只没事蹭腿的屌丝犬一样”。被告还将非京东公司而是另一电商网站上的巧克力售假诉讼案件,刻意移花接木到京东公司身上,妄图采取歪曲事实的方式贬损京东的名誉。


  京东表示,被告公司发布针对京东的多篇侵权文章,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上述文章经大量媒体个人引用、转载后,在互联网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因此,京东将欧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其旗下公众号上的侵权文章。就侵权行为向京东进行书面道歉,并在其运营的“欧界传媒”及“电商秘籍”上连续三十日发布致歉声明。此外,还将致歉声明发表在门户网站以及全国发行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报刊杂志上,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昨天,大兴法院已受理此案。


  >>延展


  谈现状自媒体低门槛信息良莠不齐


  简言之,自媒体即公民用以发布自己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事件的载体,如博客、微博、微信、论坛/BBS等网络社区。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晓表示,随着移动网络、智能手机的普及,自媒体呈现出一种爆发式的发展趋势,具有平民个性化、低门槛易操作、交互传播快等特点。


  通过自媒体的发展,社会公众享受到了生活更加便利、获取信息更加快捷等好处。但是这样一种迅猛发展的信息传播手段并未及时匹配上相应的监管技术,低门槛易操作等特点既是自媒体优势之所在,也造成了如今自媒体信息良莠不齐、可信度低、侵权行为多发的缺陷。


  谈监管主流传统媒体也可参与辟谣


  韩晓称,目前自媒体的法律监管存在空白,主要由自媒体平台提供者对旗下用户进行监督,比如微信公众平台的监管内容主要体现在《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则》中,其中详细设定了微信对于不合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包括收回原创声明功能使用权限、予以一定期限内的封号处理等。


  在实践中,微信服务提供者的一系列监管手段也起到了一定效果,但还是基于自媒体进入的低门槛特点,常常会出现一个号被封,违规者另开一号继续进行不法行为的现象。


  此前,中国传媒大学媒介评议与舆论引导研究中心主任唐远清表示,微信上的一些自媒体,已成为谣言和不实信息的“放大器”。这些谣言对实际生活和社会产生的危害远远超过所谓风险对人们健康的损害。净化网络空间,需要很多方面的努力。被侵权的主体,要有主动维权的意识,主流传统媒体也可参与辟谣。当然网民也不要轻易相信。


  谈维权利用网络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自媒体对企业的侵权行为,韩晓表示,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致函自媒体平台提供者,如微信平台,要求其停止用户对企业的侵权行为;


  要求自媒体用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根据自媒体侵权情形,区别情况起诉自媒体用户,如以侵犯著作权、名誉权等为由。另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企业还可起诉自媒体平台提供者;自媒体用户发布侵权文章的授权者,作为侵犯企业合法权利的共同侵权人,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可一同起诉。


  >>解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


  冒用董事长名义发文


  万达起诉自媒体索赔1000万


  去年11月12日,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并在微信朋友圈推广传播,该文阅读量较大,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11月16日上午,万达集团微信公众号推送了一条名为《今天,万达正式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文章表示:因冒用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名义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实信息,万达集团向北京市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索赔1000万元,并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同时,万达集团已向国家网信办举报“顶尖企业家思维”公众号的侵权行为。


  6个翅膀8条腿系造谣肯德基起诉10个微信公众号


  关于肯德基使用6个翅膀8条腿怪鸡的谣言流传已久。


  最近一次爆发是在去年上半年,将一起过往发生的消费者投诉与怪鸡谣言捆绑在一起,再配以耸动的标题和带有明显PS痕迹的图片,通过微信公众号,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传播。截至去年4月底,肯德基发现微信公众号上有4000多条相关内容,其中超过130个账号的帖子阅读数超过10万。


  去年6月,肯德基将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帐号告上法庭,除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外,还要求共计3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肯德基方面表示,这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给品牌造成了伤害。这一金额远远不能弥补企业遭受的损失,肯德基希望借此机会警告这些造谣者。(厦门微信开发文章来自百度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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